2021 年度向长安大学教育基金会的捐赠支持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教职员工,在2021 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申报抵税,具体流程如下:
一、在应用商店下载【个人所得税】APP,人脸识别注册登录,进入年度汇算:首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图1
二、按照计财处 2022 年 3 月 18 日发布的《关于办理 2021 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清缴流程进行操作,进入如下界面后, 下拉至页面最下面,选择“准予扣除的捐赠额”

图2
三、点击后,出现如下界面。点击“新增”

图3
进入如下界面(图4):

图4
依次输入:
受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61000056379625X3
受赠单位名称:长安大学教育基金会
捐赠凭证号:如何获得捐赠凭证号,方法见附件 1(多笔捐赠,每个捐赠凭证之间用逗号隔开)
捐赠金额:按照实际捐赠金额输入
扣除比例:选择 30%,具体规定见附件 2
备注:个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发生的公益 捐赠支出
输入或者选择完成后,点击【保存】后,需要点击【分配扣除】,一般填上方“准予扣除的捐赠限额合计”数字,然后点击【返回】
其他流程按照计财处发布的图解进行操作。
附件一
附件二